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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友会app神农架林区教育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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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和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我部门将根据审查批复的预算做好执行工作,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并依法接受省人大审查监督。

  1、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按照规定程序设置标准设置中等及以下学校;指导中等及以下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一)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要求,负责地方课程的管理和开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统筹和指导全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贯彻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职业指导工作。

  (四)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统计并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区属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经费预决算;负责区属学校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的监管;指导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五)指导中等及以下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统筹和指导中等及以下学校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

  (六)负责区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管理教育系统的干部;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区直属学校的党建和统一战线工作。

  (七)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贯彻实施中等及以下教师资格标准,负责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承担教师的职称评审工作。

  (八)负责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拟订高中阶段招生计划,负责高中阶段教育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入学工作。

  (九)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与周边县市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十)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制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一)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信访和统战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行风和效能建设。QY球友会

  (十二)组织和指导全区的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工作;指导教育学会、协会的工作。

  (十三)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电化教育、图书仪器装备、QY球友会教育信息化、勤工俭学等工作。

  单位机构设置及管理情况:林区教育局是林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教育局机关内设职能机构为办公室(教育督导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教育教学科(林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师管理科(干部人事科)、规划财务科、神农架林区教学研究和教师发展中心、神农架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神农架林区教育财务核算中心)、神农架林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人员设置情况具体分布如下:根据神政办[2019]35号文核定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1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教育局机关事业在职人员23人,退休人员31人、遗属2人。

  2025年,全区教育工作将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优质均衡为目标,聚焦“七项重点”,实施“七大工程”,努力扩大教育品牌力、影响力,全力推进教育高质效发展。

  (一)聚焦管党治党能力提升,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教育系统形成生动实践,以高质量党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不断提升老百姓教育幸福指数。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全面实施教学能力和质量提升工程,进一步缩小区内校际之间、与周边市域之间教育差距。全面推进“双减”政策和“五项管理”落实见效、“一校一品”“一校多特”提质增效,形成品牌和辐射。

  (三)聚焦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坚持办人民满意教育目标。坚持现代化学校建设标准,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加大教育投入,深入推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及能力提升、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等项目实施。落实教育数字化实践转型,推进教育数字化赋能教育质量提升,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

  (四)聚焦教育人才队伍建设。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教育团队。加大优质人才引育力度,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精准培育教育领军人才,努力打造“四有好老师”团队。加强城乡教师队伍交流和培养,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热情,探索联合名校实施“教学改革前瞻性”项目,建设具有影响力、有辐射作用的“名师工作室”和“领军教师工作室”。

  (五)聚焦教育评价制度改革,激发队伍干事创业内生动力。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建立各学段学校评价体系,促进学校提升立德树人成效。完善督学责任制度,积极准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形成家校社共同育人格局。

  (六)聚焦教育特色品牌建设,聚智聚力打造品牌教育新高地。推进教联体扩优提质增效,探索跨学段、跨区域教联体建设,争创省级示范教联体,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和收益率,释放聚变效应;强化多育并举,建设一批有特色、有内涵、有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学校。加强研学基地和营地建设,大力推行自然生态研学成势见效。

  (七)聚焦校园安全风险防范,全力维护教育大局安全稳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防火墙”。依托“以心育心 筑梦未来”心理健康服务项目健全师生心理健康监测体系,形成品牌和辐射球友会app。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育人生态。

  2025年收入预算3130.72万元,比上年增加546.46万元,增加21%,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42.39万元,比上年增加1275.79万元,其他各项收入388.32万元,比上年增加236.66万元。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742.39万元,比上年增加309.79万元,增加12.7%,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34.23万元,比上年减少32.37万元,其他各项收入1308.16万元,比上年增加1308.16万元。

  2025年总支出预算3130.71万元,比上年增加546.46万元,增加21%,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42.39万元,其他资金388.32万元。

  2025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745.79万元,占23.8%,比上年减少32.77万元,减少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9.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3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384.92万元,占76.2%,比上年增加579.22万元,增加32%。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745.79万元,占23.8%,比上年减少32.77万元,减少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9.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3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384.92万元,占76.2%,比上年增加579.22万元,增加32%。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合计697.42万元,比上年减少19.04万元,减少2.7%,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其中:办公费573.5万元,印刷费1.5万元,咨询费0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7万元,邮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0.25万元,差旅费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1.25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30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9.96万元。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4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与上年持平。

  按照年度部门预算的要求,教育局积极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并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格式,完整、清晰地报送绩效目标。

  政府采购主要是采购文件柜、茶几、办公桌、台式计算机、复印纸、空调机球友会app、多功能一体机等办公用品,改善办公条件。2025年采购货物类预算总额307.92万元,主要涉及办公椅、复印纸、空调和其他信息化设备采购。

  新增资产主要是办公设施设备等资产增加。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总额352.64万元。

  截止到2024年12月,林区教育局共有公务用车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没有单位价值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二)教育事业收入:指学校(单位)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学校(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球友会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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